索引号: |
331122000000/2024-100632 |
主题分类: |
林业 |
发布机构: |
老虎机游戏:人民政府办公室 |
成文日期: |
2024-03-13 |
文号: |
缙政发〔2024〕24号 |
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: |
KJYD00-2024-0001 |
有效性: |
有效 |
老虎机游戏:人民政府老虎机游戏: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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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
2024-03-14 10:14:24
文章来源:
缙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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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做好清明、中秋、国庆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,有效防控森林火灾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,保障我县生态安全,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》等有关规定和上级森防指工作部署要求,县人民政府决定: 一、清明期间(2024年3月15日至4月14日)、中秋国庆期间(2024年9月15日至10月8日)为全县林区野外禁火期。所有林区及林缘外100米内为野外禁火区。 二、在禁火期内,严禁上坟烧纸钱、烧坟草、点香烛、燃放烟花爆竹、放孔明灯、烧灰积肥、烧荒炼山、烧田地坎、野炊、吸烟等用火行为。 三、在禁火期内,各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、县森防指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责任,加强森林防火宣传,强化野外火源管理,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、重要部位、重要设施、重点路口,要派人员严守严防,禁止携带火源、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。各类扑火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,一旦发生森林火情(灾),做到迅速出击,确保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,同时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。 四、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。对违反本通告的各类野外用火行为将严肃处理;对引起森林火灾的个人、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 五、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警(森林火警报警电话:12119或110)。 六、本通告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。
老虎机游戏: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(此件公开发布)
老虎机游戏:人民政府老虎机游戏: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.wps 老虎机游戏:人民政府老虎机游戏: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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